黔府办函〔2019〕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切实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州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世杰(副省长)
副召集人:吕劲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旻(省民政厅厅长)
成员:安银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秀黔(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
汪家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
刘玉海(省民政厅副厅长)
邵勋(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海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郭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陈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黄筑筠(省商务厅副厅长)
皮宇飞(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李荣(省应急厅副厅长)
徐国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安娜(省统计局副局长)
卢吕友(省医保局副局长)
娄松(省大数据局副局长)
张蕾(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贾国斌(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
孙涌(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曼红(贵州银保监局副局长)
程催禧(贵州证监局副局长)
蒋文武(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彭旻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玉海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省民政厅代章。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养老服务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养老服务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全省养老服务规划和推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联席会议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