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日,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民政部令第64号),决定予以废止《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2019年11月13日,省民政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9〕25号),明确规定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决定对《贵州省养老机构设立实施办法》(黔民发〔2014〕52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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