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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策】多管齐下 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
发布人:金智医养项目咨询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24

近期,江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着力改善有效供给,扩大幸福产业服务消费,着力巩固传统消费,推进实物消费升级,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等这几个方面推进扩大消费的具体工作任务。

  根据意见内容,今后江西省将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邮轮旅游,完善旅居挂车发展政策,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实体书店融合发展,加快文娱行业转型,推动文创产品开发,积极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发展文化消费,推动健康医疗与旅游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中明确,将加快促进体育消费,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培育发展体育休闲产业,加快编制全省水上、航空、山地户外、汽车露营及营地等专项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相关专项运动消费,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充分盘活存量资源,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充分盘活存量资源。

  以下为意见全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切实增强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改善有效供给,扩大幸福产业服务消费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不断增加服务有效供给,切实提升服务消费品质。

  (一)拓展提升旅游消费。

  1.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深入开展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支持鹰潭国家旅游综合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推动庐山西海、仙女湖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体现江西特色、竞争力强的精品路线,培育全域旅游核心产品。积极发展休闲农林渔业、工业观光游、商务考察游、养生养老游、自驾游等新业态。(省旅发委牵头负责)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农村田园风光、民俗风情等资源,重点打造一批具有赣鄱特色的乡村旅游名镇名村、精品线路和休闲产品。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邻近的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建设,研究出台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升交通、电力、邮政、电信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水平。(省旅发委、省农业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旅居挂车发展政策。加强对各地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和上路通行的指导,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性规定。优化旅居车、自驾车营地用地政策,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确需新供的,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邮轮旅游和游艇旅游健康发展。积极争取九江邮轮口岸纳入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范围,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规范并简化邮轮通关手续,对邮轮通关实施检验检疫一体化便利措施。加快游艇产业发展,整合优势资源,培育产业集群,打造1-2个游艇制造龙头企业,研发生产休闲观光艇、钓鱼艇、摩托艇等产品,为游艇旅游提供优质装备支撑。(省旅发委、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省公安厅、省国防科工办、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编制体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出台促进体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着力打造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平台,推进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江西省情的体育旅游发展模式。(省旅发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鼓励实体书店融合创新发展。引导和扶持实体书店与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南昌新华文化图书城等一批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和文化综合体。(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负责)

  7.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南昌市、新余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拓展居民文化消费空间,探索可操作、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文化消费新模式。(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动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江西美术馆等4家单位开展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重点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探索经验,并逐步在符合条件的市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中推广。编制全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方案,调动文化单位参与开发文创产品积极性,着力提高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能力。(省文化厅牵头负责)

  9.加快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发展。研究制定我省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鼓励与支持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健康向上的益智类、教育类、体验类、健身类游戏游艺设备,促进游戏游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积极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出台我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以中文天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国家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单位和江西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单位为重点,加快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推进二十一世纪中国儿童阅读推广云平台、先锋电商产业园数字出版基地项目、基于虚拟和增强现实呈现方式的知识服务科技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江西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依托泰豪动漫职业学院等专业机构,通过打造品牌赛事等方式,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促进体育消费。

  11.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研究出台我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着力培育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加快足球等体育类社团组织脱钩改革,建立全省体育场馆联盟,进一步丰富节假日期间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打造“智慧体育”,开发APP体育信息平台。(省体育局牵头负责)

  12.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研究制定全省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办法和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有序对本校学生开放,研究探索有条件对社会公众开放,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充分盘活存量资源。(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培育发展体育休闲产业。研究出台我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加快编制全省水上、航空、山地户外、汽车露营及营地等专项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相关专项运动消费。(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扩大健康消费。

  14.稳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试点。总结南昌市试点经验,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对现行试点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江西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重点支持南昌、赣州、抚州等3个国家级和新余、鹰潭等2个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探索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尽快形成一批创新典型品牌和试点经验,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健康医疗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上饶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打造具有江西特色,集绿色生态、健康养老、医疗旅游于一体的示范区,培育发展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旅游产品和休闲度假品牌。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示范基地,推进一批示范项目建设。(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动养老消费。

  17.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出台我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文件,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着力增加护理型床位,推动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和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升级,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办法、养老服务有关税费减免和投融资政策,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适应需求、价格合理的优质养老产品和服务。(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政府和社会力量通过购置、置换、转型、收回和租赁等方式,将闲置的学校、医院、宾馆、厂房、社区用房、机关企事业单位腾出的办公用房、公办培训疗养机构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省民政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上饶市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着力探索构建适合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继续实施购买政府供养失能老年人护理岗位试点。(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江西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20.推进国有企业所办教育机构改革。理顺国有企业举办学校管理体制,将部分优质教育资源按规定划转给省国资委管理。进一步完善经费筹集制度,建立完善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保障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同等享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资助政策和按照同层次职业院校标准落实生均经费、扶贫资助等政策,创造公平发展环境。支持高校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共建生产、实验、实训基地。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工作的有效衔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培养多层次的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国内外一流大学到江西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际化办学。支持职业院校与国内外一流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举办二级学院,建设一流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共建海外院校、特色专业和研发机构。(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二、着力巩固传统消费,推进实物消费升级

 

  加快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增加节能环保、绿色健康消费产品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中高端、多元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新需求。

  (七)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22.创新汽车流通体制。对接落实国家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探索多样化的汽车销售模式,进一步规范汽车流通市场秩序。争取纳入国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积极借鉴4个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经验,研究探索符合省情的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模式和有关政策,争取纳入国家试点。(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八)大力培育绿色消费。

  23.引导家用绿色净化器具推广使用。认真执行空气净化器、洗衣机等家用绿色净化器具国家能效标准,争取更多的省产绿色净化器具纳入国家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鼓励引导广大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领跑者”产品。(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24.壮大绿色建材消费市场。加快推进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等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支持节能建材列入绿色产品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实施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实施企业绿色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绿色产品标准技术平台建设,争取我省相关产业优势企业更多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打响江西绿色产品品牌。引导流通企业提高节能环保技术、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增强消费信心,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推进消费市场环境优化整治,进一步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方式,营造方便快捷、安全放心的良好消费环境。

  (九)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26.推进铁路物流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向塘一级物流基地和九江南、上饶、鹰潭南、昌北(乐化)、新余、赣州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利用在城市中心的既有铁路货场,大力发展城市配送业务,满足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运输需求。争取新增货运班列,进一步扩大班列开行覆盖范围。(南昌铁路局牵头负责)

  27.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和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全国跨区域农产品(000061,股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重点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集中采集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培育一批联通重要产地和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骨干流通企业。加快推进南昌、九江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着力建设一批冷链标准化项目,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大先进技术研发应用和标准化推广,扩大冷链物流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实施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加大县乡农贸市场、社区菜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物流设施等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县城和中心集镇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玉山县、信丰县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争取更多县(市、区)列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加强城市商业街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国字号”和省级特色商业街及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商贸小镇,创新探索农村商贸流通新模式。(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29.推进实体零售转型发展。研究制定推动我省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加快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连锁经营,支持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灵活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顾客互动,建立及时、高效的消费需求反馈机制,做精做深体验消费。推动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形式整合市场资源,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30.积极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研究出台我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选取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先行先试,确定追溯产品名录及重点企业,梳理现有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可追溯产品专区,形成城乡产品信息畅通、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程追溯网络。(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十)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31.实施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将对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从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对“同线同标同质”产品生产企业实行严格的管理,依法加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质量自检自控能力、质量信誉等的日常监督管理。(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

  32.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规模和质量。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更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从源头上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试点省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有机产品示范创建区。创建一批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基地)。对通过“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区。(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推进标准应用示范。加强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相关行业标杆企业创建标准化试点,鼓励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等相关组织申请行业内高标准服务等级认证。认真执行智慧家庭、虚拟/增强现实、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4.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完善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加大消费市场整治力度,开展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打假专项行动,健全打假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切实抓好扩大重点领域消费工作,着力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提高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7年4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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