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1—20004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 文 件 |
湘卫老龄发〔2021〕3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
现将《湖南省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以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工作导向,提供老年友善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2021年、2022年)在全省集中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就医流程和就医环境,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应用智能技术看病就医方面遇到的困难,不断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全面完成《意见》提出的“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目标。
三、建设范围
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具体包括: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具有医疗资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四、建设内容及标准
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分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以及加扣分项目等五个方面。根据医疗机构类型不同,分综合医院、老年专科相关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类设置评价标准,具体参见《湖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15分、老年友善服务45分、老年友善环境25分。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即可评定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得分较高的,可由市级择优推荐,经省级复核评定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五、评定程序
(一)机构申报创建。医疗机构于当年5月底前,向辖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申报表》(详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可直接向省卫生健康委或省中医药局申报。
(二)县市区级初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当年10月底前,组织对辖区申报建设的医疗机构进行初评,并将达标名单和相关资料随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价推荐表》(详见附件3)一同报送市州卫生健康委。
(三)市州评定与推荐。市州卫生健康委于当年11月底前,通过材料审核或现场复核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确定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并按不高于10%的比例从中择优推荐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候选机构,同步将推荐名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价推荐表》及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四)省级复核抽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中医药局于当年12月底前,对各市州推荐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并按一定比例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复核,确定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由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联合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的,直接评定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五)结果应用。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由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联合发文,并在官网上公示公布,授牌“湖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级老年友善机构名单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在官网上公示公布,授牌“xx市(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的有效期限为4年,期满后将实行复核评定,对复核不达标的机构将取消其相应称号,并收回牌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经费,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纳入各级业务考核的重点内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当地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争取各部门的配合支持。要加强对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将建设内容和要求等传达到每个相关医疗机构,全面启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
(二)保证质量,狠抓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尽快摸清医疗机构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质量。要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分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督导医疗机构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内容开展建设,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有序推进。各市州2021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建设计划不得低于建设总数的30%,2022年全面完成80%建设目标。
(三)建立机制,务求实效。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增强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各地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巩固建设成效,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效应。
各市州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本市州工作方案和创建工作计划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联系人:叶贤忠、龚凤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828543
电子邮箱:llc@swjw.hunan.gov.cn
省中医药局医政医管处:王颖异
联系电话:0731-84828524
电子邮箱:szyyjyzc@swjw.hunan.gov.cn
附件:1.湖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
2.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申报表
3.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价推荐表
附件1
湖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
(综合医院适用版)
条 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一)老年友善文化(15分) | ||
1.1 文化 建设 (3分) | 1.1.1在医疗机构愿景或服务宗旨中有致力于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老年人权益、弘扬老年友善文化的内容(2分) | 查看医院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网站中有无体现相关内容 |
1.1.2在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礼貌用语等要求(1分) | 查看医院职工手册、行为守则上有无相关内容 | |
1.2 友善 氛围 (6分) | 1.2.1有在院内、院外开展敬老宣传或为老服务义诊等活动(2分) | 查看相关活动计划、记录、图片和宣传报道 |
1.2.2老年人在医院就医受到尊重,工作人员能以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清晰的文字或图片与老年人交流(2分) | 实地巡查门急诊在引导老年人就医全流程中(就诊、检查、取药)的言行,访谈老人及其照护者的满意度 | |
1.2.3有便于老年人阅读理解或浏览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公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收费标准、专家与专家出诊信息和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标牌等(1分) | 实地查看有无相应公示标牌,标牌位置是否醒目,现场访谈老人及其照护者对标牌内容有无阅读理解困难 | |
1.2.4有面向老年人的就医指导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1.3 健康 宣教 (3分) | 1.3.1有面向老年人及照护者的健康教育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1.3.2以合适的形式向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健康宣教(2分) |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其位置是否醒目,是否易获取 | |
1.4 志愿 服务 (3分) | 1.4.1建立与为老服务志愿组织或大中专院校学生志愿者群体对接的途径和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1.4.2有老年志愿者提供为老志愿服务(1分) | 查看志愿者信息及其志愿服务登记(本项指标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暂不作为扣分项) | |
1.4.3设立有为老服务志愿岗(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交通、阅读、书写、导医或陪伴),且志愿岗有醒目标志(1分) | 查看导诊台、自助挂号机、服务台等处志愿服务岗情况 | |
(二)老年友善管理(15分) | ||
2.1 保障 机制 (4分)
| 2.1.1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组织领导架构及相关管理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2.1.2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整改记录(1分);有将其纳入绩效评价与奖惩范畴(1分) | 查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和绩效评价与奖惩相关文件 | |
2.1.3有能够满足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基本专项经费(1分) | 查看相关经费预算和支出凭证 | |
2.2 管 理 与培训 (8分) | 2.2.1建立老年病多学科整合管理(MDT)、老年综合评估与干预等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3分) | 查看相关医疗制度文件 |
2.2.2有支持开展涉老科研项目,有建立相关医学伦理审查制度(1分) | 查看相关资料 | |
2.2.3有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培训,职工能参与医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相关工作(2分) | 查看相关培训计划、课件、报道及工作记录等资料 | |
2.2.4有开展或派员参加相关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等知识及技能培训(2分) | 查看相关培训计划、课件、报道或参训结业证书等资料 | |
2.3 分级 诊疗 (3分) | 2.3.1有参与医联体或医共体建设(1分) | 查看相关协议、制度与记录 |
2.3.2建立有老年患者双向转诊、转介机制(2分) | ||
(三)老年友善服务(45分) | ||
3.1 绿色 就医 服务 (11分) | 3.1.1有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2分) | 现场查看 |
3.1.2有为老年患者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1分) | 现场查看 | |
3.1.3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1分) | 现场查看 | |
3.1.4有专兼职人员主动为老年患者提供就医咨询、分诊、导医等服务。(2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1.5智能设备配备有人工服务(1分) | 现场查看 | |
3.1.6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有通过增设老年患者通道或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2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1.7在门急诊和住院病区有轮椅、平车等移乘设备、辅具用品供老年患者使用(2分) | 现场查看实物和相关记录 | |
3.2 诊疗 服务 (34分) | 3.2.1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是否设立老年医学科(2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资料(一级医院未设科的,该项目不扣分) |
3.2.2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老年综合评估与干预,有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4分) | 随机抽查3-5份病历,查看老年综合评估实施情况,现场抽查医护人员各1名对老年住院患者综合评估的熟练程度 | |
3.2.3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2分) | 查阅相关资料(一级医院未开展相关工作,该项目不扣分) | |
3.2.4有在老年医学科及以老年患者为主的病房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服务(4分) | 抽查科室病历3-5份,查看老年病多学科合作诊疗服务开展情况 | |
3.2.5有为住院和门诊老年患者提供临床药学咨询服务(2分) | 查看临床药师资质证书;查阅临床药师参与用药指导的日常工作记录;了解药物咨询门诊的开展情况,查阅咨询记录 | |
3.2.6有为住院老年患者提供老年饮食指导或营养饮食服务(2分) | 现场查看营养服务开展情况 | |
3.2.7有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状态的筛查,尤其是对跌倒、坠床、肺栓塞、误吸等情况,有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方案(2分) | 查看门急诊、住院部有无对老年患者高风险状态的筛查方案、评定标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现场查看门急诊、住院部各2名患者,是否有高风险状态的标识 | |
3.2.8建立有评估知情告知制度,告知内容应包括评估结果、影响因素和照护计划等(2分) | 查阅医院知情告知制度;查看2份病历,看其知情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 | |
3.2.9老年患者及其家属参与诊疗与照护计划的制定(2分) | 访谈患者及其家属,了解参与照护计划制定的过程和效果 | |
3.2.10对特殊老年群体,如失独、空巢、独居等老人,制定持续照护计划,建立预立医嘱和监护人签约制度;在这些患者遇到手术等特殊情况时,监护人能及时发挥作用(1分) | 查看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 | |
3.2.11至少应有防治老年人痴呆、抑郁、吞咽困难、尿失禁、便秘和睡眠障碍等老年综合征的评估与干预措施,并提供规范化的服务(4分) | 查阅老年常见疾病的管理文件,查看其是否在临床工作中得到规范化应用 | |
3.2.12至少应有老年人多重用药、营养不良、慢性伤口(包括压力性损伤)和下肢深静脉血栓等老年常见照护问题的评估与具体干预措施,并提供规范化服务(5分) | 查阅相关管理文件,并在临床工作中得到实际的应用 | |
3.2.13为老年患者制定出院计划和出院宣教材料(2分) | 查看出院服务中心的相关制度、服务流程,访谈患者,查阅病历 | |
(四)老年友善环境(25分) | ||
4.1 无障碍 环 境 (16分) | 4.1.1医院内标志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2分) | 重点巡查标志是否颜色醒目、简单易懂、字体大小合适、高度和位置适当 |
4.1.2医院主要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1分) | 巡查临时停车区、限速、禁止鸣笛、急转弯、减速带等标识 | |
4.1.3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1分) | 重点巡查门急诊和住院病区情况 | |
4.1.4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并按《无障碍规范》(GB50763)要求设置扶手,楼梯两侧安装有扶手,有坡道的地方至少有一侧安装扶手,长的走道、坡道间隔、长楼梯拐角处设有休息区或休息椅(3分) | 现场巡查,室内通道设置有无障碍通道计1分,扶手设置符合要求计1分,休息区或休息座椅设置符合要求计1分 | |
4.1.5同一建筑内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1分) | 现场巡查无障碍电梯设置情况 | |
4.1.6首层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厕所,各楼层至少有1处公共厕所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病房内厕所设置有安全抓杆(3分) | 现场巡查,首层设置有无障碍厕所计1分,各楼层均有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的公共厕所计1分,病房厕所有安全抓杆计1分 | |
4.1.7门急诊挂号、收费、取药处和诊区、病区护士站、服务台等处设置有低位服务设施(2分) | 现场巡查,门急诊挂号、收费、取药处和诊区、病区护士站、服务台等处有1处有低位设施即计1分,3处以上有低位设施计2分 | |
4.1.8医院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走道、坡道、楼梯表面有防滑措施(1分);区域连接处平顺、无高低差(1分) | 现场查看相关情况 | |
4.1.9病床之间以及病床与家具之间有足够空间供轮椅通行(1分) | 巡查病室内空间大小情况 | |
4.2 其他 适老 环境 (9分) | 4.2.1医院内部环境整洁,陈设以暖色调为主(1分) | 重点巡查医院室内环境、颜色搭配情况 |
4.2.2病房区域照明均匀充足(1分),温、湿度适中(1分) | 重点巡查病房灯光照明情况,温、湿度情况 | |
4.2.3病室装配有时钟、日历和提示板(1分) | 巡查病室内情况 | |
4.2.4病床床头床尾可调节,有床档(1分) | 巡查病室内床的配置情况 | |
4.2.5在病床旁边应设置呼叫器及清晰易于使用的床灯开关(1分) | 巡查病室内床旁设施配置情况 | |
4.2.6病房家具稳固,应为圆边或在家具尖角、墙角处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1分) | 重点巡查病室内家具配置情况 | |
4.2.7病房设有高度、深度合适,有扶手、椅背,安全舒适的适老化座椅(1分) | 现场查看 | |
4.2.8病房及公共区域窗户均安装行程限位器(1分) | 重点巡查病房内的窗户情况 | |
(五)加扣分项目 | ||
5.1 加分 项目(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 5.1.1医院获评国家级、省级敬老文明号(加1-2分)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获评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 |
5.1.2老年友善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被国家或省级进行推介(加1-2分) | 查阅相关资料。被国家推介加2分,被省级推介加1分。同一经验推介取最高加分 | |
5.1.3在国家或省级主流媒体独立成篇(条)刊播(加0.5-2分) | 根据湘卫宣传处便函〔2020〕13号文件中新闻稿件类标准,符合一类稿件的加1分,符合二类稿件的加0.5分。此项最多加2分 | |
5.1.4开展市级以上老龄健康工作示范(标准、试点)创建工作(1分) | 有相关工作被确定为示范(标准、试点)创建单位的加1分 | |
5.2 扣分 项目 | 5.2.1近一年内有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且舆情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 | 有相关事件取消评定资格 |
5.2.2.近一年内有发生过老人跌倒、坠床、自杀等不良事件 | 有相关事件视情节扣1-3分 | |
5.2.3有歧视、侮辱老人的言行 | 有相关事件视情节扣1-3分 |
湖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
(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适用版)
条 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一)老年友善文化(15分) | ||
1.1 文化 建设 (3分) | 1.1.1在医疗机构愿景或服务宗旨中有致力于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老年人权益、弘扬老年友善文化的内容(2分) | 查看医院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网站中有无体现相关内容 |
1.1.2在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礼貌用语等要求(1分) | 查看机构职工手册、行为守则上有无相关内容 | |
1.2 友善 氛围 (7分) | 1.2.1在院内、院外开展敬老宣传或为老服务义诊等活动(2分) | 查看相关活动计划、记录、图片和宣传报道 |
1.2.2老年人在医院就医受到尊重,工作人员能以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清晰的文字或图片与老年人交流(2分) | 实地巡查门急诊引导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或入住全流程中的尊老言行,访谈老人及照护者的满意度 | |
1.2.3有便于老年人阅读或浏览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公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收费标准、专家与专家出诊信息和医养转介服务流程等(1分) | 实地查看有无相应公示标牌,标牌位置是否醒目,现场访谈老年人及照护者对标牌内容有无阅读理解困难 | |
1.2.4有针对不同老年患者的巡视观察制度,保障突发疾病或意外的老年患者能及时被观察到,并能及时送医(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1.2.5有定期家属联系制度,鼓励家属参与老人照护,设法让老人感受到家人关爱,融洽家庭关系,满足心理需求(1分) | 查看老年患者或家属留言本,或进行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满意度调查 | |
1.3 健康 宣教 (3分) | 1.3.1有面向老年人及照护者的健康教育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1.3.2以合适的形式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提供健康宣教(2分) | 查阅相关资料,查其位置是否醒目,是否易获取 | |
1.4 志愿 服务 (2分) | 1.4.1建立与为老服务志愿组织或大中专院校学生志愿者群体对接的途径和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1.4.2设立有为老服务志愿岗(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交通、阅读、书写、导医或陪伴),且志愿岗有醒目标志(1分) | 查看志愿服务岗设立情况 | |
(二)老年友善管理(15分) | ||
2.1 保障 机制 (4分) | 2.1.1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组织领导架构及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2.1.2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整改记录(1分),有将其绩效评价与奖惩范畴(1分) | 查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和绩效评价与奖惩相关文件 | |
2.1.3有能够满足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基本专项经费(1分) | 查看相关经费预算和支出凭证 | |
2.2 管 理 与培训 (8分) | 2.2.1有老年综合评估与干预等具备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3分) | 查看相关医疗制度文件 |
2.2.2有支持参与涉老科研项目,有建立相关医学伦理审查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2.2.3有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培训,职工能参与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相关工作(2分) | 查看相关培训计划、课件、报道及工作记录等资料 | |
2.2.4有开展或派员参与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知识及技能培训(2分) | 查看相关培训计划、课件、报道或参训结业证书等资料 | |
2.3 分级 诊疗 (3分) | 2.3.1有参与医联体或医共体建设(1分) | 查看相关协议、制度与记录 |
2.3.2建立有老年患者双向转诊、转介机制(2分) | ||
(三)老年友善服务(45分) | ||
3.1 绿色 就医 服务 (9分) | 3.1.1有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方便老年患者挂号的方式(1分) | 现场查看(医养结合机构未设门诊的,该项目不扣分) |
3.1.2建立有方便老年患者的就医服务流程(1分) | 现场查看 | |
3.1.3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1分) | 现场查看 | |
3.1.4有专兼职人员主动为就诊的老年患者提供就医咨询、分诊、导医等服务(1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1.5智能设备配备有人工服务(1分) | 现场查看,无相关智能设备的不扣分 | |
3.1.6在门诊(或接待大厅)、住院病区(或老年入住区域)有轮椅、平车等移乘设备、辅具用品供老年患者使用(1分) | 现场查看实物和相关记录 | |
3.1.7为失能、高龄患者提供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和取药服务(1分) | 现场查看服务窗口和信息系统 | |
3.1.8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有通过增设老年患者通道或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2分) | 实地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2 诊疗 服务 (36分) | 3.2.1有开设老年医学科门诊、病房(2分) | 现场查看 |
3.2.2有开设老年康复、护理门诊,提供住院康复、日间康复、慢性伤口护理、管路维护等服务(2分) | 现场查看门诊,查阅相关资料(医养结合机构未设门诊的,该项目不扣分) | |
3.2.3有提供或与其它机构合作提供长期照护服务(2分) | 现场查看长期照护病房或查阅相关合作资料 | |
3.2.4有提供或与其它机构合作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有开展生前预嘱或医疗预嘱宣传引导工作(1分) | 现场查阅是否有安宁疗护病房或病床,查阅相关宣传材料和活动记录 | |
3.2.5有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老年综合评估与干预,有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3分) | 随机抽查3-5份病历查看老年综合评估实施情况,现场抽查医护人员各2名对老年住院患者综合评估的熟练程度(MMSE和ADL) | |
3.2.6建立有评估知情告知制度,告知内容应包括评估结果、影响因素和照护计划等(2分) | 查阅知情告知制度;查阅2份病历,看其知情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 | |
3.2.7有为老年患者开展多学科整合管理服务(2分) | 抽查科室病历查看服务开展情况 | |
3.2.8有为住院和门诊老年患者提供临床药学咨询服务(2分) | 查看临床药师资质证书;查阅临床药师参与用药指导的日常工作记录;了解药物咨询门诊的开展情况,查阅咨询记录 | |
3.2.9有为住院老年患者提供老年饮食指导或营养饮食服务(2分) | 实地考察临床营养科,了解营养服务开展情况 | |
3.2.10有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状态的筛查,尤其是对跌倒、坠床、肺栓塞、误吸等情况,应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方案(4分) | 查看门急诊、住院部有无对老年患者高风险状态的筛查方案、评定标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现场查看门急诊、住院部各2名患者,是否有高风险状态的标识 | |
3.2.11老年患者及其家属参与诊疗与照护计划的制定(2分) | 访谈患者及其家属,了解参与照护计划制定的过程和效果 | |
3.2.12有为特殊老年群体,如失独、空巢、独居等老人,制定持续照护计划,建立预立医嘱和监护人签约制度;在这些患者遇到手术等特殊情况时,监护人能及时发挥作用(2分) | 查看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 | |
3.2.13至少应有防治老年人痴呆、抑郁、吞咽困难、尿失禁、便秘和睡眠障碍等老年综合征的评估与干预措施,并提供规范化的服务(4分) | 查阅老年常见疾病管理文件,查看其是否在临床工作中得到规范化应用 | |
3.2.14至少应有老年人多重用药、营养不良、慢性伤口(包括压力性损伤)和下肢深静脉血栓等老年常见照护问题的评估与具体干预措施,并提供规范化服务(4分) | 查阅相关管理文件,查看其是否在临床工作中得到规范化应用 | |
3.2.15为老年患者制定出院计划和出院宣教材料(2分) | 查看出院服务中心的相关制度、服务流程,访谈患者,查阅病历 | |
(四)老年友善环境(25分) | ||
4.1 无障碍 环 境 (15分) | 4.1.1医院内标志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2分) | 重点巡查标志是否颜色醒目、简单易懂、字体大小合适、高度和位置适当 |
4.1.2在医院主要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1分) | 巡查临时停车区、限速、禁止鸣笛、急转弯、减速带等标识 | |
4.1.3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1分) | 重点巡查门急诊和住院病区情况 | |
4.1.4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并按《无障碍规范》(GB50763)要求设置扶手,楼梯两侧安装有扶手,有坡道的地方至少有一侧安装扶手,长的走道、坡道间隔、长楼梯拐角处设有休息区或休息椅(3分) | 现场巡查,室内通道设置有无障碍通道计1分,扶手设置符合要求计1分,休息区或休息座椅设置符合要求计1分 | |
4.1.5同一建筑内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1分) | 现场巡查无障碍电梯设置情况 | |
4.1.6首层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厕所,各楼层至少有1处公共厕所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病房内厕所设置有安全抓杆(3分) | 现场巡查,首层设置有无障碍厕所计1分,各楼层均有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的公共厕所计1分,病房厕所有安全抓杆计1分 | |
4.1.7门急诊挂号、收费、取药处和诊区、病区护士站、服务台等处设置有低位服务设施(1分) | 现场巡查,门急诊挂号、收费、取药处和诊区、病区护士站、服务台等处均有低位设施方可计1分 | |
4.1.8医院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走道、坡道、楼梯表面有防滑措施(1分);区域连接处平顺、无高低差(1分) | 现场查看相关情况 | |
4.1.9病床之间以及病床与家具之间有足够的空间可供轮椅通行(1分) | 巡查病室内空间大小情况 | |
4.2 其他 适老 环境 (10分) | 4.2.1医院内部环境整洁,陈设以暖色调为主(1分) | 重点巡查医院室内环境、颜色搭配情况 |
4.2.2病房区域照明均匀充足(1分),温、湿度适中(1分) | 重点巡查病房灯光照明情况,温、湿度情况 | |
4.2.3病室装配有时钟、日历和提示板(1分) | 巡查病室内情况 | |
4.2.4病床床头床尾可调节,有床档(1分) | 巡查病室内床的配置情况 | |
4.2.5在病床旁边应设置呼叫器及清晰易于使用的床灯开关(1分) | 巡查病室内床旁设施配置情况 | |
4.2.6病房家具稳固,应为圆边或在家具尖角,墙角处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1分) | 重点巡查病室内家具配置情况 | |
4.2.7病房设有高度、深度合适,有扶手、椅背,安全舒适的适老化座椅(1分) | 现场查看 | |
4.2.8病房及公共区域窗户均安装行程限位器(1分) | 重点巡查病房内的窗户情况 | |
4.2.9病室设有能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患者洗浴需求的浴室(1分) | 现场查看 | |
(五)加扣分项目 | ||
5.1 加分 项目(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 5.1.1医院获评国家级、省级敬老文明号(加1-2分)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获评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 |
5.1.2老年友善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被国家或省级进行推介(加1-2分) | 查阅相关资料。被国家推介加2分,被省级推介加1分。同一经验推介取最高加分 | |
5.1.3在国家或省级主流媒体独立成篇(条)刊播(加0.5-2分) | 根据湘卫宣传处便函〔2020〕13号文件中新闻稿件类标准,符合一类稿件的加1分,符合二类稿件的加0.5分。此项最多加2分 | |
5.1.4开展市级以上老龄健康工作示范(标准、试点)创建工作 | 有相关工作被确定为示范(标准、试点)创建单位的加1分 | |
5.2 扣分 项目 | 5.2.1近一年内有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且舆情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 | 有相关事件取消评定资格 |
5.2.2.近一年内有发生过老人跌倒、坠床、自杀等不良事件 | 有相关事件视情节扣1-3分 | |
5.2.3发现有歧视、侮辱老人的言行 | 有相关事件视情节扣1-3分 |
湖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版)
条 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一)老年友善文化(15分) | ||
1.1 文化 建设 (4分) | 1.1.1在医疗机构愿景或服务宗旨中有致力于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老年人权益、弘扬老年友善文化的内容(2分) | 查看医院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网站中有无体现相关内容 |
1.1.2在职工手册、行为守则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礼貌用语等的要求(2分) | 查看医院职工手册、行为守则上有无相关内容 | |
1.2 友善 氛围 (6分) | 1.2.1有在机构内外开展敬老宣传或为老服务义诊等活动(2分) | 查看相关活动计划、记录、图片和宣传报道 |
1.2.2老年人在机构内就医受到尊重,工作人员能以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清晰的文字或图片与老年人交流(2分) | 实地巡查机构引导老年人就医全流程中(就诊、检查、取药)的言行,访谈老人及照护者的满意度 | |
1.2.3有便于老年人阅读或浏览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的公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收费标准、专家与专家出诊信息和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等绿色通道服务流程等(1分) | 实地查看有无相应公示标牌,标牌位置是否醒目,现场访谈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对标牌内容有无阅读理解困难 | |
1.2.4有面向老年人的就医指导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1.3 健康 宣教 (3分) | 1.3.1有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健康教育制度(1分) | 查看相关资料 |
1.3.2有以合适的形式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提供健康宣教(2分) |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其位置是否醒目,是否易获取 | |
1.4 志愿 服务 (2分) | 1.4.1建立与为老服务志愿组织或大中专院校学生志愿者群体对接的途径和制度(1分) | 查阅相关资料(本项指标只针对城市社区卫生中心,对乡镇卫生院暂不作为扣分项) |
1.4.2设立有为老服务志愿岗(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交通、阅读、书写、导医或陪伴),且志愿岗有醒目标志(1分) | 查看志愿服务岗设立情况 | |
(二)老年友善管理(15分) | ||
2.1 保障 机制 (4分) | 2.1.1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组织领导架构及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2.1.2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和整改记录(1分),有将其纳入绩效评价与奖惩范畴(1分) | 查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和绩效评价与奖惩文件 | |
2.1.3有能够满足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工作经费(1分) | 查看相关经费预算和支出凭证 | |
2.2 管 理 与培训 (8分) | 2.2.1建立老年综合评估等有关老年医学服务特点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3分) | 查看相关医疗制度文件 |
2.2.2有支持参与涉老科研项目或适老穿戴设备应用的鼓励机制(1分) | 查看相关制度 | |
2.2.3有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培训,职工能参与医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相关工作(2分) | 查看相关培训计划、课件、报道及工作记录等资料 | |
2.2.4支持参加相关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等知识及技能培训(2分) | 查看相关培训计划、课件、报道或参训结业证书等资料 | |
2.3 分级 诊疗 (3分) | 2.3.1参与医联体或医共体建设(1分) | 查看相关协议、制度与记录 |
2.3.2建立有通畅的老年患者转诊机制(2分) | ||
(三)老年友善服务(45分) | ||
3.1 绿色 就医 服务 (12分) | 3.1.1有方便老年患者挂号的方式和措施(1分) | 现场查看 |
3.1.2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2分) | 查看现场和业务记录 | |
3.1.3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1分) | 现场查看 | |
3.1.4门急诊有专职或兼职人员主动为老年患者提供就医咨询、分诊、导医等服务(1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1.5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智能设备应用帮助(1分) | 现场查看,无相关智能设备的不扣分 | |
3.1.6在门急诊、住院病区有轮椅、平车等移乘设备、辅具用品供老年患者使用(1分) | 现场查看实物和相关记录 | |
3.1.7有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服务(2分) | 查看服务提供情况
| |
3.1.8有为老年人提供“送药上门”服务(1分) | 查阅相关制度和工作记录 | |
3.1.9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有通过增设老年患者通道或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2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2 老年 健康 服务 (33分) | 3.2.1有通过随诊宣教、资料发放、讲座、义诊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4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3.2.2在为老年人诊疗过程中,有为其提供多重用药评估、咨询、指导服务(2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2.3在为老年人诊疗过程中,有为其提供营养咨询、指导服务(2分) | 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记录 | |
3.2.4有按要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到60%以上(3分) | 查看工作记录和网络后台数据,访谈老年人签约服务落实情况 | |
3.2.5有为签约老年人提供老年综合评估服务(2分)和高风险(跌倒、坠床)状态筛查评估服务(2分) | 查看工作记录 | |
3.2.6有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等个性服务 (3分) | 查看相关制度与业务记录 | |
3.2.7落实(或协助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规范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分)、老年人健康管理(3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2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2分)等服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 查看工作记录和网络后台数据 | |
3.2.8有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老年人健康管理等)为老年人提供失能评估(2分)和阿尔茨海默症筛查(2分)等服务,掌握辖区内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岁及65岁及以上人群阿尔茨海默病患病率(3分) | 查看相关资料,核查老年人失能评估和阿尔茨海默病筛查情况及比例数据是否属实 | |
(四)老年友善环境(25分) | ||
4.1 无障碍 环 境 (16分) | 4.1.1医院内标志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2分) | 重点巡查标志是否颜色醒目、简单易懂、字体大小合适、高度和位置适当 |
4.1.2在医院主要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1分) | 巡查临时停车区、限速、禁止鸣笛、急转弯、减速带等标识 | |
4.1.3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2分) | 重点巡查门急诊和住院病区情况 | |
4.1.4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并按《无障碍规范》(GB50763)要求设置扶手,楼梯两侧安装有扶手,有坡道的地方至少有一侧安装扶手,长的走道、坡道间隔、长楼梯拐角处设有休息区或休息椅(3分) | 现场巡查,室内通道设置有无障碍通道计1分,扶手设置符合要求计1分,休息区或休息座椅设置符合要求计1分 | |
4.1.5首层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厕所,各楼层至少有1处公共厕所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病房内厕所设置有安全抓杆(3分) | 现场巡查,首层设置有无障碍厕所计1分,各楼层均有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的公共厕所计1分,病房厕所有安全抓杆计1分 | |
4.1.6门急诊挂号、收费、取药处和诊区、病区护士站、服务台等处设置有低位服务设施(2分) | 现场巡查,相关服务设施高度能满足乘坐轮椅老年人交流需求即可计分,不强求单设低位服务设施 | |
4.1.7医院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走道、坡道、楼梯表面有防滑措施(1分);区域连接处平顺、无高低差(1分) | 现场查看相关情况 | |
4.1.8病床之间以及病床与家具之间有足够的空间可供轮椅通行(1分) | 巡查病室内空间大小情况 | |
4.2 其他 适老 环境 (9分) | 4.2.1医院内部环境整洁,陈设以暖色调为主(1分) | 重点巡查医院室内环境、颜色搭配情况 |
4.2.2病房区域照明均匀充足(1分),温、湿度适中(1分) | 重点巡查病房灯光照明情况,温、湿度情况 | |
4.2.3病室装配有时钟、日历和提示板(1分) | 巡查病室内情况 | |
4.2.4病床床头床尾可调节,有床档(1分) | 巡查病室内床的配置情况 | |
4.2.5在病床旁边应设置呼叫器及清晰易于使用的床灯开关(1分) | 巡查病室内床旁设施配置情况 | |
4.2.6病房家具稳固,应为圆边或在家具尖角,墙角处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1分) | 重点巡查病室内家具配置情况 | |
4.2.7病房设有高度、深度合适,有扶手、椅背,安全舒适的适老化座椅(1分) | 现场查看 | |
4.2.8病房及公共区域窗户均安装行程限位器(1分) | 重点巡查病房内的窗户情况 | |
(五)加扣分项目 | ||
5.1 加分 项目(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 5.1.1医院获评国家级、省级敬老文明号(加1-2分)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获评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 |
5.1.2老年友善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被国家或省级进行推介(加1-2分) | 查阅相关资料。被国家推介加2分,被省级推介加1分。同一经验推介取最高加分 | |
5.1.3在国家或省级主流媒体独立成篇(条)刊播(加0.5-2分) | 根据湘卫宣传处便函〔2020〕13号文件中新闻稿件类标准,符合一类稿件的加1分,符合二类稿件的加0.5分。此项最多加2分 | |
5.1.4开展市级以上老龄健康工作示范(标准、试点)创建工作 | 有相关工作被确定为示范(标准、试点)创建单位的加1分 | |
5.2 扣分 项目 | 5.2.1近一年内有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且舆情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 | 有相关事件取消评定资格 |
5.2.2近一年内有发生过老人跌倒、坠床、自杀等不良事件 | 有相关事件视情节扣1-3分 | |
5.2.3发现有歧视、侮辱老人的言行 | 有相关事件视情节扣1-3分 |
附件2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申报表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机构基本情 况 | ||||
申报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价推荐表
建设单位: (公章)
医疗机构名称 | 地 址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医疗 机构 工作开展情况 | ||||
县级初评情况 | 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州评定情况 | 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级评定情况 | 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