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透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深化“十四五”时期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到:
坚持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完善教育、养老、殡葬、景区等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健全水电气暖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推动提升供给质量效率,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行动方案》回答记者问时介绍:
对保基本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类型养老机构,由原先统一规定收费项目的做法,改为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实施分类指导。 其中: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费项目按保基本养老机构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制定。对近年来发展较快的营利性高端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强调养老机构与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按合同约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调整频次等。
中央预算内投资采用差别化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 2 万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的标准支持学习型和旅居型机构建设。项目同时符合多种支持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城市年度补助床位数不超过 10000 张,高于年度补助床位数上限的按10000张补助,或者分年度实施。建设任务跨年度的项目,可以分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