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养老服务全面快速发展,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先后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等多个综合性政策,制定“十三五”、“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土地使用、税收优惠、金融支持、设施建设、人才培育、科技发展等方面出台了数十项实施性政策措施,制定了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规划指引和技术支撑。
高龄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国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为3069.5万,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为78.9万,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为447.9万,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为70.2万。组织242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得到强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截至目前,特困供养老年人数达371.7万,实现了应养尽养。出台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解决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缺失等问题。
截至目前,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36万个、床位812.6万张。其中养老机构达到4万个,床位数为504.6万张;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2万个,床位308万张。“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50亿元,支持203个地区开展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和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22亿元,支持84个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登记敬老院1.7万家,床位175万张,为农村特困老年人在机构养老提供了必要条件。
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降低了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修改养老设施消防设计规范,优化楼层限制等指标,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由审批改备案,简化优化养老设施工程建设、消防审验、环保审查、食品卫生等方面审批程序与要件。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
推动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修订发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备案管理的衔接作出规范,提出新的监管要求。制定《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印发《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积极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出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养老机构安全设定“红线”。开展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底,共整治42.2万处服务隐患,基本消除养老机构存量安全隐患。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通过彩票公益金补助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消防设施设备,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在组织保障方面,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由民政部牵头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国多数省市也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合力已经形成。在资金保障方面,2012—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59亿元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从2013年起明确为50%,并明确要求到2022年增至55%。在人才保障方面,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开展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培训养老护理员超过178万人次。2021年,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首次成功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代训方式,共组织454场地市级选拔赛、32场省级选拔赛,参赛选手达3.4万人,媒体报道和转载量近150万条,有效提升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社会认同度。
来源: 中国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