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有效应对多种健康挑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发挥其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
“十四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人才成长途径和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利于传承创新的政策机制逐步完善,基础理论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取得积极进展,临床与科研结合更为紧密,多学科融合创新持续推进。
——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药材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供应保障能力逐步提高,中药注册管理不断优化,中药新药创制活力增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有序发展,中医药与相关业态持续融合发展。
——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为优质丰富,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传播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作用更加显著。中医药高质量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交流不断深化,服务贸易积极发展。
——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领域改革持续深化,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治理体系逐步完善,中医药信息化、综合统计、法治、监管等支撑保障不断加强,中医药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在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公布实施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加工、野生抚育及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国中药资源共享数据集和实物库,并利用实物样本建立中药材质量数据库,编纂中国中药资源大典。
2.加强道地药材生产管理。制定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目录,构建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利用山地、林地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优化生产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开展道地药材产地和品质快速检测技术研发,集成创新、示范推广一批以稳定提升中药材质量为目标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种植模式,制定技术规范,形成全国道地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对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培育一批道地药材知名品牌。
3.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健全中药材种植养殖、仓储、物流、初加工规范标准体系。鼓励中药材产业化、商品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鼓励创建以中药材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以中药材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镇。制定实施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继续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探索将具有独特炮制方法的中药饮片纳入中药品种保护范围。加强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平台建设。研究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快中药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
4.加强中药安全监管。提升药品检验机构的中药质量评价能力,建立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中药外源性有害残留物监测体系。加强中药饮片源头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中成药监测、预警、应急、召回、撤市、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中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提升说明书临床使用指导效果。